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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川渝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评审结果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09号)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川渝两地行业技术进步。前期,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川渝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征集评审工作,经两地专家共同评审,初步遴选了33项技术拟作为川渝两地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将意见材料扫描电子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至邮箱94651044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晓峰,电话:023-63877474。 附件:川渝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第一批)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