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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 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经开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3〕131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1、2)。 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即进入为期10天的公示期(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示期内,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可登录“入渝信息报送系统”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可登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检查结果和具体原因。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交陈述资料。 公示期结束后自动进入3个月整改期(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月16日)。我委通过“入渝信息报送系统”向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或整改通知书,通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向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发送动态监管检查合格告知书或整改通知书。对于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可在整改期内向我委提交整改资料,在整改合格前,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对整改合格的企业,我委适时发送动态监管整改合格通知书,解除屏蔽。对整改期满未整改合格的企业,注销其入渝信息,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年,且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渝。 陈述资料(或整改资料)提交方式:在系统提交陈述资料(或整改资料)并线下提交纸质加盖公章的“动态监管检查信息报送表”;交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四楼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23-63672121。 附件:1.2023年度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报表 ??????2.2023年度市外入渝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报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